解锁农业农村投资新机遇:深化融资对接服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元描述: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深化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 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投融资项目库,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引言: 乡村振兴,重中之重在于产业兴旺,而产业兴旺的基石则是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也日益增长。如何进一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这一关键时刻,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深化融资对接服务的通知》,为解决农业农村投资难题提供了重要指引。这份通知明确了深化融资对接服务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完善融资项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深化融资对接服务:解锁农业农村投资新机遇

为了更好地理解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以及它对农业农村投资的深远影响,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通知的内容,并分析其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意义。

一、加大融资对接服务工作力度

通知指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快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的重要抓手。

1. 增强金融思维,提升融资服务意识

通知强调要增强农业农村部门的金融思维,提升融资服务意识。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农业农村部门更懂金融,更善于利用金融工具,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

2.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落地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这个主要目标,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会同银行、投资基金、农业投资公司等机构,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完善打捆打包实施策略,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科技赋能、央地协同、投融联动等工具手段,着力做好农业农村重大投融资项目谋划储备,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分类分层充实项目储备

通知明确了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原则,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层级融资项目库,制定或明确申报标准,指导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和逐级推荐等相关工作。

1. 政策性项目库:享受国家信贷优惠政策

通知鼓励各地积极推动纳入政策性项目库,享受贷款贴息、再贷款等信贷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全国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烘干设施等建设项目,以及符合技术改造再贷款、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等要求的屠宰厂(场)、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设施设备淘汰更新项目,以及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现代物流领域项目。

2. 财政支持类融资项目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荐已获得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支持的项目纳入财政支持类融资项目库,引导通过拨投结合、投贷(融)联动等方式,更好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企业获得融资,形成投资合力,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3. 社会投资类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通知鼓励各地有序引导需要引入社会投资的现代设施农业、种业振兴、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推广、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农业等领域项目纳入社会投资类项目库,依法加强监管,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

通知强调建立分层分级的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搭建权威、精准、高效的政银企交流平台,通过投融资项目清单、对接活动等方式引导撬动信贷资金加大投入。

1. 分级做好重大项目对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综合考虑项目单体投资规模、融资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层级项目库入库标准,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推送相关金融机构。其中,申请享受国家信贷优惠政策的项目,以及投资规模超过5000万元且融资需求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持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可推荐到部级库,农业农村部将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推送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

2. 引导出台专项信贷政策

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配套专项信贷政策,创新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项目审贷,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券商、基金、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强化对清单内项目的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全国农担体系坚守政策性定位,突出做好对粮食、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担保服务。

3. 创新开展投资对接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聚焦清单内项目特别是重大投融资项目,通过自愿申请、内部推荐、公开征集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主体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采用主题沙龙、案例研讨、路演答题等方式,强化招商引资、供需撮合等服务,拓展政银企沟通交流渠道,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农业农村部将分类举办部级重大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引导强化金融支持。

4. 探索推动融资辅导服务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设计完善项目投融资结构,提高项目谋划质量。要发挥专业咨询公司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清单内项目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金融机构、行业专家、专业投资人等,定期开展融资辅导服务,帮助诊断障碍堵点,研提解决方案。

四、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通知强调要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项目监测管理,做好案例宣传推广,以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1.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

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完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各司局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信息共享,做好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部计财司依托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牵头对接好各金融机构,加强督促调度,引导信贷资金落地;部各相关业务司局统筹指导本领域项目申报、推荐、遴选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乡村建设项目库等与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衔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层级项目的谋划、储备、推送和对接,并根据实际选择地方自有平台或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审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向我部推荐投融资项目清单时,须同步在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完成操作,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2. 加强项目监测管理

要定期发布报告,对区域内重大项目投融资建设进度、实施成效等进行调度、监测。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对各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运用地方性平台开展项目储备且数据未上传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的,应于每季度初5日前报送上季度地方自有平台投融资项目储备情况和投融资情况监测表。

3. 做好案例宣传推广

要及时归纳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形成投融资模式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每年将遴选金融支农十大创新模式、十大典型案例等,优先从重大投融资项目中进行选择和宣传推广。要全面加强培训交流,支持金融机构、咨询公司等参加农业农村系统组织的政策解读和研讨交流,提升项目谋划能力。

高标准农田:筑牢乡村振兴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通知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农田领域应储备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鼓励各地积极推动纳入政策性项目库,享受贷款贴息、再贷款等信贷优惠政策。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能够提高土地产能,增加粮食产量,还能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田块整理: 整治田块,改善土地利用率,提高耕地质量。
  • 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灌溉、排水、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生产条件。
  • 农业机械化: 推广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科技推广: 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节水节肥。

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以下来源:

  • 中央财政资金: 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
  • 地方财政资金: 包括省级财政资金、市县财政资金等。
  • 金融机构贷款: 包括银行贷款、农担贷款等。
  • 社会资本: 包括企业投资、个人投资等。

常见问题解答

1.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对农业农村投资有哪些重要意义?

这份通知是农业农村部深化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的最新举措,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通知中提到的融资项目库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通知中提到的融资项目库主要包括政策性项目库、财政支持类融资项目库、社会投资类项目库。不同类型的项目库对应不同的资金来源和支持政策。

3. 如何才能将农业农村项目纳入融资项目库?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资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并按照相应层级项目库入库标准进行推荐。

4. 通知中提到的金融机构支持政策有哪些?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配套专项信贷政策,创新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项目审贷,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券商、基金、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强化对清单内项目的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全国农担体系坚守政策性定位,突出做好对粮食、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担保服务。

5. 如何才能有效利用综合融资服务平台?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实际选择地方自有平台或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审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向我部推荐投融资项目清单时,须同步在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完成操作,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6. 农业农村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测管理?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对各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运用地方性平台开展项目储备且数据未上传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的,应于每季度初5日前报送上季度地方自有平台投融资项目储备情况和投融资情况监测表。

结论: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这份通知,是深化融资对接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将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相信会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更大进展。

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和服务方式涌现,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