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资金增持银行股的趋势,正在加强。
12月12日晚间,沪农商行公告,公司拟采取由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和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以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其自该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至此,沪农商行也将迎来股东增持。
合计增持金额8694.42万元根据公告,本次增持沪农商行的3家股东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8694.42万元。
其中,久事集团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低于3820.66万元;国盛资产和浙江沪杭甬本次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2441.89万元和2431.87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达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本次对沪农商行的增持行动,源于沪农商行的股价表现触发了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沪农商行A股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该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该行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导致该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该行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该行、持股5%及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该行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沪农商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22元/股(扣除派息调整后),触发该行稳定股价措施。
部分股东不不符合增持条件根据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沪农商行将采取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该行首发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下同)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对该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从三季度末的持股来看,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止3家。
附图:2023年三季度末沪农商行十大股东
最终只确定下3家股东,是因为部分股东不不符合增持条件。
例如,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境内非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上限的相关规定。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两参一控”的相关规定。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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